报养小孩书面``申请如何写

匿名用户    2006-05-16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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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养人申请书。内容必须包括收养人年龄、何时结婚、何原因无子女、婴儿性别、出生时间、收养人身体状况如何;家庭经济状况如何;有无抚养教育小孩能力;收养目的;收养后视亲生儿女对待,不虐待、不遗弃,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等保证,特此证明材料全部完善后,由社会事务科审查材料合格后在申请书上盖章。 一、办理收养的条件: 1、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并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可收养1名14周岁以下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福利机构 抚养的孤儿。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办理收养所需材料: 1、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和结婚证复印件; 2、收养申请书;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我市规定由市人民医院、市石龙人民医院、市太平人民医院有权出具此证明); 5、不育夫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育证明; 6、户口所在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7、公安部门(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8、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影免冠大一寸黑白相片两张(横向),收养人、被收养人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各一张。 9、收养人是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外国人的必须分别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书面申请和经公证的其他有效证明。 三、办理收养程序: 所需材料齐备,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承办人按《然险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进行审查,30天内审批公告(公告查找院兔亲生父母60日不计算 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 人说明理由。 四、收费项目: 1、收养证工本费:10元; 2、收养申请手续费:20元; 3、收养登记露崭调查费:220元; 4、公告费(按实际标准收费); 5、解除收养登记费:100元。 ——民政局

匿名用户   2006-05-19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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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在宠物里发这样的问题啊!!!! 小孩是宠物啊!?

匿名用户    2006-05-16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