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孩是08年2月份出生的,是异地分娩,当时去医保中心办了报销手续,也问明还有没有其他福利的手续需办 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当时就只报销了住院费用。直至近段时间才了解到生育险还有营养费及工资等的待遇,请问我的这些待遇还能争取到吗?这些都是我应享受的权益,还能争取吗? 匿名用户 2011-04-02 15:48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要问那些黑心的部门应该有答复的。 匿名用户 2011-04-02 18:32 相关问题 我在医保中心已经定下分娩医院,还能再改吗 有没有宝妈没跟前夫办离婚手续 现在又跟别人在一起有了小孩怎么办 不知道以后医院开不开出生证明 在香港出生的小孩,出生后想带回内地,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