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婆是某县合同制护士,劳动合同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怀孕和异地问题不打算续约 但

由于她在12年3月到九月在外进修半年,签了一个协议。要求五年服务期。现在医院要求赔偿3w1,包括培训期工资福利。而且没有按比例计算服务2年多的费用。但协议只说赔偿陪训产生费用和等额违约金。老婆同事于去年离职。协议多了一条2万打乱人才培养计划。只赔偿了两万。请问应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4-12-3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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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已履行的服务器分摊培训费用

匿名用户    2014-12-31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