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房屋出租合同时,承租人要求最低签订5年的合同房租价格每年协商一次,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1-11-2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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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合同不明确,非常容易扯皮。 我在实践中就遇到这种纠纷,双方签订长期合同,但只了潜约定第一年的价格,合同约定蒸布从第二年起租金随行就市。但随行就市本身就约定不明,因为房租是谈出来的,不同地理位置、不同的租赁双方谈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距,结果第二年后,房东要求涨房租,承租人要求降房租,直至闹到法院打官司。最后法院和稀泥,判决维持原房租。 因此,只要约定不明确,就留下了纠纷的隐患。建议约定清楚,第一年多少,第二年在第一年基础评敢纪上涨多少金额或涨多少比例。如果对方不愿意续租,解除合同就是了。另外可约定,如果租赁行情发生较大变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就留下了一个变更合同条款的途径。 租赁关系作为合同关系的一种,是你情我愿的事,至于租金,可以约定清楚,反正对方不接受,不签合同即可,也不能为了签合同而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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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出租人?那还协商什么,直接一口价定死,不然一定会出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