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怀孕第二个月起开始休病假,一直到生(都是由医院开的假条,找的熟人),现在开始休产假了

但是今天打电话去公司人力资源部问报销的事情被告知因为我之前病假休得太多(据他说是公司有病假期限的规定,但是我休病假期间并未被告知),产假和哺乳假要被缩短,生育补贴还是4个月的,但是之前我休病假是被扣了工资了,如果我产假被缩短提前上班,公司发给我的工资实际上是生育险的补贴,并不是工资,只有合理吗?我本来打算耍完产假拿到报销后就辞职,所以我告诉他我可以不要哺乳假,不想缩短产假,但是我担心我拿到报销后辞职会很麻烦,怕公司卡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公司这种扣了我工资但是还是要缩短我的假期这种做法是否合乎劳动法?如果我耍完产假就去辞职,不知道会不会被卡,但是在哺乳期我想公司也不敢把我怎么样,对吗?不会要求我退钱吧?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8-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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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公司规定没有国家规团告哑定大 第二 既然身体不好 那就要请病假 第三 之前休病假并已经扣了工资 那么就不存在你后面的说法了 建议你去公司人力资兔孟源问清楚 实在安寸不行就去劳动局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匿名用户   2011-08-2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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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真够缺德的

谷梁颐然    2011-09-06 16:57

不会

匿名用户    2011-08-24 22:11

回答的朋友站着说话不腰痛。

匿名用户    2011-08-24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