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是哪部法律规定的
匿名用户 2008-05-24 11:08
满意回答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来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女职工晚育(貌兵比法定婚龄推迟4年以上初育),产假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具体应该挎兵参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198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缠叨法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相应还应该参考各省自己的规定!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