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怀孕

我爱人是2007年12月30日解除的劳动合同(单位被收购),在2008年2月20日发现怀孕,但是公司在2008年4月22日让我爱人补交了2008年1--3月份的保险钱(个人部分 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 ),我想问问2008年1--3月份,我爱人的关系是否还在原单位,是否可以找原单位赔偿.谢谢
匿名用户    2008-05-12 12:44    

满意回答

2007年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现应当不能找单位赔偿了,单位让补保险,肯搁抓定是因为保险当时未转出,单截勒稼位还要为你负担三个月的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你其实可以不丰局用补交的。仲裁是没有结果了。

匿名用户   2008-05-13 18:0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要看收购的具体情形,按说当时是不能强制解除的。

匿名用户    2008-05-12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