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月份进入公司,一直做到现在 但是公司从去年12月份(2010年12月)才开始给我交社保 现在我怀孕了

07年1月份进入公司,一直做到现在。但是公司从去年12月份(2010年12月)才开始给我交社保。现在我怀孕了。我想请问我能要求公司将我的社保补起来吗?孕妇有些什么特殊待遇吗?比如说可以享有一周几天的产检啊,产假工资怎么拿的?(平时是奖金制,底薪从来没变过,都是按照 1200 算的底薪) 补充:我们公司是07年才刚成立的,当时就只签了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都没提交到劳动局。还有发工资都是以现金发的,从来没用过工资卡什么的,更别说工资条了。
匿名用户    2011-09-1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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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来讲啊,对于07年1月-10年11月之密常间的社保,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做补缴。如果因为劳动局规定不能补破化征缴的话,可以折算你的损失给你补偿,不过具体计算方式得劳动局才会计算。 孕妇可以享受产检,根据怀孕月份不同。再就是不能做重体力劳动,还有就是7个月之后不能上夜班。 产假工资是按照之前12月的税前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上了生育保险的话按照缴费基数来计算。如果实际工资高于缴费基数的,差额部缠渐分由单位承担。如果没有上生育保险的话,所有的产假工资由公司负担。

元慧艳_9vB9   2011-09-14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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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等证据, 需要公司补缴社保时, 你需要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公司能很好沟通,认识到没有缴纳是公司的过失,愿意从07年1月开始补缴的,则最好。否则,你需要收集证据后,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实现补缴。

匿名用户    2011-09-16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