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办理好生育联系单,刚在苏州买好房,户口还不能迁过来,小孩准生证怎么办

我在苏州刚买房,按照落户政策要等三年后才可以落户,我现在是扬州的集体户口,老婆是河南安阳的市区户口,她刚怀孕三个月,像这样的情况准生证在那一方办比较合理,需要哪些材料,要是想在苏州办,该怎么操作?
母婴用户777578741    2009-03-2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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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绝对准确:(东西都准备齐了再去办) 1.要你俩的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2.你俩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在男方的的存档处开具男方初婚未育证明(盖章有效) 5.女方户籍地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是否初婚、有没有生育过。(盖齐村、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二级章) 注意:以上材料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另:如是男方是集体户,稼唉丰需要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开具证明,同意其子女入户。 最重要的是:办柴敢理时还必需带齐原件!!!!!!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 OK了 女方户籍地证明样式: 证明 XXX(女方)于X年X月X日出生,女方X年X月X日与XXX(男方)结婚,女方是否为初婚,是否生于过,又无收养子女。 XXX(村、居委会) XXX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加盖二级计划生渐哑育部门章写清经办人姓名,日期、“情况属实”)

母婴用户249768967   2009-03-25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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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育证明是双方都要开的,准生证在女方那边开的。 给你参考一下园区的吧: 1、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位《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到女方单位所在的园区各镇(社区),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2、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单位《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到女方单位所在的园区各镇(社区),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3、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凭《生育保险联系单》,到园区公积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生育费用,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期保健补贴。(详见园区公积金网站) 4、夫妻为婴儿申报户口时,应向公安部门出示《生育状况证明》。 注:2007年4月6日前办理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仍然有效。2007年4月7日起按新规定办理。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镇(社区) 办证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湖西社区 师惠坊湖西社工委一楼服务窗口 王珊琴 88183500 88183550 湖东社区 湖东社工站(湖东邻里中心二楼) 顾婷婷 62587078 62587008 娄葑镇 娄葑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居雪娟 62520891 62520891 唯亭镇 唯亭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姚彩娥 62746031 62746031 胜浦镇 胜浦镇人民政府计生办 唐秋芳 62811387 628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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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芳华_E6Qc    2009-03-27 10:43

一般在女方办理

麴文茵_N4Ir    2009-03-2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