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工作的办事处不开了,本人正怀孕中,请问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匿名用户 2011-10-1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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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不是独立法人,因此办事处关闭应当由原来的法人机构继续承担相应的义务,你是孕妇,所以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尺峡,由设立办事处的法人机构承担你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所有减助府待遇。具体待遇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也可以查阅国务院的垃卜《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如果你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生育期间你可以享受生育待遇,孕期和哺乳期由单位承担相应的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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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没到产假期单位就关闭了,那么你是不可以享受生育方面补贴的,只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的补偿.具体事项不太清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问一下本地区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依规定,公司是不能解除孕期女职工合同,何但如你不要求的除外,但必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另关于你所说生育津贴,根据《四川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川劳险11号),公司只是关闭办事处,生育保险应由总公司继续缴纳,如果是公司破产,则破产企业的怀孕女职工在破产之日起280天内生育,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