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的不要瞎说。
生育保险的享受资格和各项待遇
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项目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方)、护理假津贴(男方)等。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可以报销的费用包含:产前检查和生产费用。
武汉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上调
标准调整如下:
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限额由原标准500元调整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不变,增加torch和染色体筛查常规检查项目。
分娩医疗费:
顺产:
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上调为:三级医院1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一级医院1300元。
助娩产:
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上调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600元。
剖宫产:
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上调为: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
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上调为: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350元、一级医院11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术:
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上调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740元、一级医院600元。
门诊人工流产术:
原定额标准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调整为: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30元、一级医院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