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法问题:年关将近了,我的2年劳动合同已到期,如我能如意拿到我的2个月经济补偿金吗

我是一名开发工程师,公司与我签了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从2009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现已到期,其中公司在合同中写明如下:“甲乙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届满前60天,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若乙方(我)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时,仍不于甲方(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我在当时未签合同时就此提出修改,公司不同意,当时试用期已过了,我只能签了。 我一直觉得不妥,公司要这样写有什么猫腻。 到了2011年11月份公司已不安排我的工作任务了(我之前一直工作很好,公司也没怎为难我),摆明公司已无意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本人也想离开这家公司,双方到目前为止未就劳动合同有过讨论,我现在有几个困惑: 1、我现在选择终止劳动关系,我能顺利得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年终奖及12月份的工资吗?(从这公司走的人还没有拿到过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公司从不主动炒人、只采取其他方式让你难受,逼你走) 2、我到2012年2月选择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会发我年终奖、带薪年休工资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的法律知识非常欠缺,请大侠们帮忙指点迷津,以解小的困惑,不甚感谢!
匿名用户    2011-12-2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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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第 一、做贸上述合同条款是不存在问题的,续签合同看双方自愿,当今套然要有一个合理的考虑期限。 第 二、劳动关系是因为合同到期而终止,用人单位不用补偿。年终奖和工资是你应当得到的,单位应当支付。 第 三、乡寸亲2011年11月30日合同自动终止,不是你选择的问题。

毓政苑   2011-12-2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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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获得上述赔偿。

匿名用户    2011-12-20 18:28

1、能否拿到补偿金,看是否是谁先提出不续定合同的。如果你提出不续了就没有,如果是企业提出你就能拿到。但你在60天时应明确表格态度,续还是不续。 2.奖金发不发由企业决定。无法律规定,你辞职了,给你奖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匿名用户    2011-12-20 17:01

未提前通知不续签合同,是为同意续签

匿名用户    2011-12-20 16:47

你第一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没问题。 第二条,就要看你们公司的情况了,不行的话可以年后2月份辞职,然后到劳动局仲裁,对你来说更有利。

匿名用户    2011-12-20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