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怎么理解?如果2008年合同终止工人最多只能获一月经济补偿?
匿名用户 2008-03-2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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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最愿愿多不超过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因为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减印近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所以说真正算垃叹补偿金的部分是你08年的工作时间,也就是最多只能拿到一个月补偿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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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最愿愿多不超过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因为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减印近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所以说真正算垃叹补偿金的部分是你08年的工作时间,也就是最多只能拿到一个月补偿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