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与我女方2010结婚至今已四年多,现已有一女孩三岁半,自从小孩生下一岁断奶后,女方再没

管小孩,由我母亲照顾,常因小事我俩吵架,但从来没动手打过女方,2012年女方要求打工,回来就打闹,之后没和家人打招呼就离家出走,电话打不通。半年后女方回来(离家出走前后共两回,每次出去半年就回来,然后就打闹)现女方回来上诉离婚,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与男方每月付300元抚养费。上诉理由男方对女方施家庭暴力。请问:1.男方想要小孩抚养权胜诉有多少?2,男方得到小孩抚养权后,不要女方抚养费,有权利不要女方探小孩吗?
匿名用户    2014-06-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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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们双方都想要的,孩子判给哪一方都有可能,最终取决于哪一方有更优越的抚养条件。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你无权限制更无权剥夺。

匿名用户    2014-06-24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