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男方父母在12年前已卖给我老公)被男方姐姐抵押在银行,现银行拍卖,姐姐说要改房产证名字

2004年我们夫妻从我老公的父母那买了房,已是我们的名字。2007年我们又自购了一套房,2012年老公的姐姐公司需要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就借了我们的两套房产证(还有其它好多家),到2015年的8月份到期才能解押,现公司走下坡路要还不起银行贷款,姐姐要是不还的话,银行会不会进行拍卖?如果拍卖,是不是我们的两套都没了?怎么办?还有姐姐说其中一套是父母卖给我们的,现要求我们改回父母的名字。这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4-08-08 15:28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不能还钱,银行会行使抵押权,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房子,只卖抵押的房子。父母卖给你们的,就是你们的,不存在返还的问题。

皮文光_Mi8I    2014-08-09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