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三年但未离婚,丈夫给我和小孩的生活费太少的问题

下午好.我的情况是这样,和我先生结婚4年,自从小孩出生后,一直分居两地,已有三年.小孩一直是我带.我先生是做销售,每年收入不是很确定,例如去年,他赚到了20万,但只给我和小孩8万,每年情况都这样,总是给我们他收入的一小部分.而我的收入并不高,每月两三千.且我要负担所有家庭开支及家务.像我这样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手上又没有这方面的书面协议,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和小孩的权益?另如果离婚,除了我知道的我帐户上存的几万块钱,并没有其他房产之类.小孩归我先生抚养,我还可以要求他出一笔生活费吗?比如15万.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9-15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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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劳悟以得到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富宝之的一化顿半,并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其他的愿望很难了。

暴惜蕊_4QcH   2010-09-15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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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从你所说的情况,我个人认为,你想多了,你丈夫收入不过20万元,给你8万,我认为可以了,因为搞销售是要投入的,不能光看表面收入20万。丈夫一年就给你们母子8万元无论如何我也不相信他想和你离婚。如果想离婚8000元也不会给你的。 在未搞清状况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想离婚之事,这是个人观点供你参考。

崔浦泽_SOxn    2012-08-02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