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问题

(1)评价三鹿企业的行为。(2)为什么要打击制假售假的行为。(3)出现大范围奶粉时间的原因是什么。(4)国家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有何意义。准备断奶了,试了很多奶粉孩子消化的不太好,试到蓝臻目前还可以大家都吃什么牌子的?
匿名用户    2017-09-1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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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太复杂,你不是研究员就是学生,可能是老师出的题目吧。我这里只能尽我所知所学,给你列个提纲。 一、评价三L的企业行为。 一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违反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等(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特别规定那个时候好象还没出台) 二是企业道德缺失的典型表现。 三是反应出以三...L为代表的中国奶制品行业的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以及行业潜规则。 二、为什么要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一是保障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是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政府职责所在 四是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三、出现在范围奶粉事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的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奶粉只是一个代表。奶粉不出问题,其他也会出问题。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造成的。社会有需求,经济落后地区买不起品质高,价格高的产品。 三是监管缺失。监管部门未按法律规定履职。专业水平不够。标准落后。 四是地方保护。三L作为地方利税大户,受到保护。 五是科学技术的创新。三聚氰胺是化学制品,以前是没有的。也是科学技术创新的结果。 六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崩溃和企业道德的缺失。 四、国家政府加强食品安全有何意义。 一是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二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国家政府的职责所在。 四是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和谐的内在要求。 五是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 以上只是提纲。顺序也不一定对。水平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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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7-09-21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