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由于感情不和,女主提出离婚
匿名用户 2009-05-1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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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可以证朗夕明你更能保障孩子的权益,有狗悠利殊亲狗他的成长的证据可用于你争取抚养权,比如你的工资,荣誉,学历等, 女方首先提出离婚的证据既利于你争取离婚(《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3项)又有利你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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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去问问律师,人家才是专业
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要求的,女方提出孩子也是归女方的,你有权利要求但法院多半不会支持,除非您的老婆有不能抚养孩子的条件!
这个确实不知道 你去法律那个分类再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