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天天在外面打牌还欠一屁股债,跟他和不来但是有小孩了,我要和他离婚他会陪精神损失费吗
匿名用户 2014-09-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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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精神损害属于侵权损害赔偿。 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必须基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包括: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在符合上述情形时才能提出损害赔偿,此外的其它情形不能作为请求...
不是精神损失费,是赡养费和生活费。按照你的描述,从法律上讲,任何父母都有赡养子女的义务,我国法定成人的年龄是18岁,什么意思呢,就是18岁之前,父母对孩子的付出,不仅是他们自己自愿的,而且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之后的一些纠纷,利益矛盾才是比较难处理的。你可以到当地民事法院详细阐述情况,提起离婚要求...
最好带着女儿走把,不要再跟这样的老公在一起了,对自己也不好,最好还是离婚把,你老公这样对你,是想你一个人承担赌债了。这样的老公不要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