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1月24日进入一所幼儿园求职,并与其法定代表人签订了一份试用期以一个月为期的试用期劳动…

我于2011年11月24日进入一所幼儿园求职,并与其法定代表人签订了一份试用期以一个月为期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此后,1月12日她才找我签订正式合同,我以其未替职工补缴试用期的社保和强制扣押工作服费用为由拒签,1日13日她以我不签订合同为由让我进行交接工作,结算了薪资,将我辞退了。我该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呢?
匿名用户    2012-01-15 11:26    

满意回答

1、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正式合同期的试用期无射敢效:要丰高串求这一个多月同岗位正截吉式工工资。 2、社保要求补,不补找社保机构投诉。 3、你拒签合同对方可以不聘用。社保和工服费协商不成可找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壬春琳_RhjP   2012-01-15 11:3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去找新工作吧,这个幼儿园的做法稍有不妥,但其做法并无太大的错误.你如果告,也不能获得更多的好处.

江寻巧_R5Ag    2012-01-1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