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回答夫妻两个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愿意,小孩超过两周岁,女方想获得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做

匿名用户    2014-03-2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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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你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啦。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孩子的话,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 孩子和谁经常生活在一起,谁的条件明显利于孩子成长。谁有什么不好的习惯,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的,也可以成为判决的条件。当然了,还有其他的情形。也可以作为判决的条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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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曼凡    2014-03-23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