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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因此,第二胎甚至第一胎,未获得准生证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享受产假相关待遇,但是可以请假,企业可以不发工资。
根据〈女职工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因此,第二胎甚至第一胎,未获得准生证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享受产假相关待遇,但是可以请假,企业可以不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