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早教中心上班,面试的时候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我干了2个半月

我在一家早教中心上班,面试的时候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我干了2个半月后,提前4天以电话的形式提的离职,现在公司以我突然离职为由不给我开工资,违法吗?我的工资还能要回开吗?求高人指教。
匿名用户    2016-07-2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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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逝减前三天辞职就是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结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允许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舞径行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细香,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务俊雅_L9tS   2016-07-22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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