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4年了,但没有证据能证明其实为分居(确实长年没有同处同房),不知道起诉离婚能否

诉?是在一方常住户口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吗?若双方结婚证已遗失,又离办理结婚登记的省份较远,除了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机构打结婚证明外,是否还有其它办法可办理离婚?如果只有一方有结婚证和户口本,另一方两证都没有的情况下,可到一方户口常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吗?另外,夫妻双方有一个孩子,希望能跟随母亲,男方每月需支付多少抚养费合适?很急,烦请速回,不甚感激!
匿名用户    2011-01-0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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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捆破果你们双方都希望离婚,那么就财产和孩子的抚养达成协议就可以了。 如果是起诉离婚,那么是否分居就一定要脚吊愚有证据证明,否则一方说分居了一方说没有,虏哑法院怎么裁定呢?

赖静云   2011-01-0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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