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哺乳期一年时间如果分居的话,算不算在分居的二年之内呀

匿名用户    2008-03-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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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是错误的,只要双方有结婚登记就能起诉离婚。 空等两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则仍可不判决离婚。 哺乳期的分居,如果是因感情不和的分居,当然要计算在内,但要有证据。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顿禁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抓扬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最用院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业又蓝_LOzM   2008-03-1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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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来,你应该也不是什么好鸟.老婆怀孩子生孩子你不关心,却想着离婚.如果我猜得没错,肯定是因为老婆怀孩子生孩子而有外遇了吧.以感情不和为此借口的很多.

匿名用户    2008-03-19 12:57

可以

匿名用户    2008-03-19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