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四岁,前半个月晚上8点多,在家大门口边人行道上一人玩土,被车撞成大腿骨折 三天后交警判我们

我家小孩四岁,前半个月晚上8点多,在家大门口边人行道上一人玩土,被车撞成大腿骨折。三天后交警判我们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孩子因肺有问题还没有做手术,出于先给孩子看病。就签字了。交警判的合理吗?是不是还应该有一定的赔偿?具体是什么?大概是多少?
匿名用户    2014-08-21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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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服认定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交警只管责任认定,了厘吴最多帮你组织调解协商下。赔偿的事儿怨清如果对方不付钱,还得打官司评浅,记得带上保险公司做被告。

匿名用户   2014-08-22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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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算是合理的 毕竟没有监护人监护

匿名用户    2014-08-21 23:41

也差不多,你们肯定有d一定责任的!

匿名用户    2014-08-21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