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2011幼儿教师公开招聘信息

匿名用户    2011-07-1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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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教育局2011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启事 为满足我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的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相关意见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躬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阳光操作,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中学教师5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 小学教师32名。其中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6名,英语教师8名,音乐教师4名,美术教师5名,体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心理学教师1名。 幼儿教师4名。 三、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2011年以前(含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婚惑其中中学、小学招聘专业对口的二本以上本科毕业生;幼儿教师招聘专科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及合作精神,能够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4、所报考的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同底版免冠彩照6张,到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信。 本次招考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 六、考试 分为笔试和试讲两部分。报名合格人员于4月22日上午9:00——11:30到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准备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公布成绩。按1:3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参加试讲,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试讲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当场公布成绩,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岗位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八、政审考核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所在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派出所、工作单位进行政审考核,对其档案进行复审,凡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资格。 监督电话:0317-3171161(区监察局) 0317-2092265(区人社局) 0317-2130838(区教文体局) 十、聘用 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怠宰旧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实行聘用制。在聘用期间,享受同等条件的国办教师待遇。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 十 一、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

匿名用户   2011-07-12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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