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四姐一哥,我是小儿子,父亲去世30年,哥去世10年,因拆迁母亲立遗嘱将房产给我

其中,一个女儿和大儿媳妇不孝,母亲去世了28天,房子在母亲名下,遗嘱未公证,而大儿媳有一儿一女,也不常来看奶奶,他是否可得到遗产,没公正的遗嘱是否有用,怎样公正呢,遗嘱的期限是多少,那个不孝的女儿可以得到吗,而且母亲除了房产外,只有500元积蓄。急急急急急急急。。。。。。。。。。拜托,请回答,谢谢。。。
匿名用户    2012-03-02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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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母亲的遗嘱只代表房产的一半, 2,当地派出所开具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必须的,还有你父亲的档案,主要证明你有几个子女,你哥的死亡证明,必须的,你提到你母亲也去世了,也要出具死亡证明,然后和你的哥,姐,直系亲属,在世的都要到公证处公正,需每个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房管局出具的房产复印件,用作公...证处留档用,首先要你们几个姐弟商量好房产给谁再去,否则意见不统一,办不成的。因为房产是父母共有的,你母亲有遗嘱给你,只能代表房产的一半给你,你父亲的那份是你们几个子女共有的,只有你的几个姐放弃继承,你才会全部得到房产,郑州地区拆迁办只认公证书,公证书是谁的名,谁就可以办理拆迁补偿等一切手续,否则,谁都可以领,那不乱套了,以上是郑州市的情况,你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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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平卉_u2wE    2012-03-12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