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缺席判离婚,小孩现三岁,抚养权归我,男方找不到没有抚养费,我想给小孩改姓名,可区上签了字…
匿名用户 2013-08-3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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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男方同意,你无法单方面决定给孩子改姓,即便通过某些渠道改了,他也可以要求公安部门改回来。 相关法规: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局搁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你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 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你蒸荒可以试试。 2 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神敢佳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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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只能由对方的姓改成你的姓,不能改成其他姓。你可以持户口簿、离婚证、村组(或社区、居委会)证明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就行。如需要其他手续,你孩子是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也行。
从法律上讲须要经过男方的同意,女方一方改孩子名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