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匿名用户 2016-07-1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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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内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延期到哺乳期满。 2、如果公司强行解除,则涉嫌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劳动补偿金。 所以,建议你把这些情况和公司提出来,要求将劳动合同期限延期到哺乳期结束。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脂报狗)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阶夕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沃减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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