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孩意外受伤,学校让当班老师承担一半责任合理吗?通过以下几点,能为老师取得保护吗?

朋友在天津市西青区一所民办幼儿园做学前班老师,2010年2月份。春节期间,由于放假,学校将学前班和中班学生合班,朋友作为合班后当班老师。 在合班后第三天,中午吃饭时间(中午12点左右),中班一小孩不吃饭,随后呕吐,当班老师随即喊其他老师,并给家长打电话送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胆破裂,原因有可能是上午课间休息时(上午十点左右),所有小朋友都外出玩,受伤小孩奔跑摔倒(当班老师见小孩自己爬起来,跑了)。 小孩在医院住院期间共花费接近一万四千元,扣除保险花费部分大约为五千元。还剩余大约8000元,应该学校承担。 在2010年七月份,当班老师想回家,然而校方以小孩摔伤一事,要求老师对于小孩摔伤一事负一半责任,并且当场拿4000元,否则不允许老师离开学校,当班老师未有这么多钱,而且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未有当班老师需要承担一半责任的条款,然后向学校索要规章制度,学校以在另一个文件上为由,未曾出示。当班老师急于回家,多次沟通下,被迫交了1000元押金和一张返回继续任教证明书。 当班老师在工作中对于小孩很喜爱,从未体罚打骂过学生,这次意外事件后,半年之内学校并未提起此事,然而老师在打算回家时提及此事, 在这次事件中,受伤学生和老师都是弱者,并且老师作为学校工作人员,请问学校这样做是不是在欺诈老师?当班老师有没有义务承担一半的责任?当班老师应该怎么做才能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在这次事件中老师不应该责任,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小孩子在课间休息时间(上午10点左右)跌倒,并且自己能够站起来正常活动,当时没有没有任何异常现象,而当班老师也发现小孩自己站起来,而到中午吃饭时间(中午12点左右),老师为小孩子分饭,小孩子不吃饭,然后呕吐,当班老师随即喊别的老师寻求帮助,然后给小孩家长联系,在这次事件中当班老师不存在任何过错,因为当班老师并没有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业行为,不应该承担责任。 2. 幼儿园孩子年龄特点,生理发育特点,玩耍摔倒是常见现象,重点是老师要及时发现问题。小孩摔倒后立即爬起,未见异常,老师未作处理属正常。中午,老师发现问题处理及时,老师不存在过错 3. 学校在春节期间,将学前班和中班的学生混合在一起,两个班的学生在一起,人数不少于平时一个班的人数(30人 ),况且不同的年龄段的小孩在一起玩,而学前班老师对于中班小孩的性格脾气都不了解,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学校未能意识到这点。 4. 当班老师在工作任职期间,未曾接触过任何规章制度说明,学生在学校里出现或大或小的事故,教师需要担负一半的责任,而且事情出现后,当班老师在学校工作两个月期间,也未曾开会提起过此制度条例。也未曾向当班老师出示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需要老师承担一半责任。 5. 事件发生在2010年2月份春节期间,校方在事发时向当班老师询问过事件原因,因为老师在工作中履行了职业行为,未曾出现任何过错,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校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也未曾同老师划分责任,可以算是默认责任不属于当事人。 6. 因为老师和我都是外地人,老师急于回家,我们当时对于学校这块法律不懂,抱着不想把事情闹大的心态,交了1000元押金和返回任教证明书,学校没有权利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匿名用户    2010-07-17 10:52    

推荐回答

应该能啊 而且小孩自己也站起来啦啊 小孩当时也没有找老师~~

匿名用户   2010-07-17 14:09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起意外伤害的事故矛盾点:幼儿园和老师的责任承担问题。幼儿园有管理不当的责任,合班后孩子增多老师没增多,应考虑到人满为患的意识,甚至安全贯彻幼儿园教育的始终,没有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园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老师一方,倘若履行了教师的职责,第一时间处理伤害、第一时间告之家长等工作,只能承担一部分...责任。涉及到严重问题和争议的可咨询法律事务所。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0-07-20 09:37

这个事件有几种关系,其一是学校与孩子的关系,其二是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 这种无行为能力的小孩在学校中如果受到了伤害如果是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那么适用过错推定的方式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小孩子的伤害与学校无关,学校不用承担责任。那么我们就看看,学校到底与这个事情有关还是无关。 孩子跌倒...了,学校没有及时对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救助,那么学校就要承担责任。从此事件来看,学校的确是没有做好自己的看护小孩子的工作。 因此,学校就需要对孩子的受伤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只是把孩子找过来而没有找老师进行看护,那么学校负全责。但是作为当班老师应该知道自己的职责,也就是要保护好,看护好孩子们。是不是应该告诉小孩子不要乱跑防止摔跤?如果孩子们出现问题老师是不是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孩子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如果能够做到这一些,老师的责任就会降低。在此事件中,作为当班老师没有让小孩子注意自己不能随便跑,也没有在孩子跌倒的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与学校并把孩子送往医院。所以当班老师是有责任的。 当然了,老师有责任,但是是不是就要承担一半的费用呢,这个就要看老师跟学校签的合同当中是如何说明的了。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0-07-20 00:10

老师没有明显过错,小孩突然发生意外,老师也及时处理,到是学校把学前班和中班放在一起有点问题。

匿名用户    2010-07-19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