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公司调动工作地点

我是2007年进公司,一直从事销售工作。今年6月开始在家休产假,9月初开始上班到现在,12月初公司要我更换工作部门和工作地点被我拒绝。还有我的合同8月底到期的,到12月11日公司才通知我续签合同。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维权,我能得到补偿吗,多少补偿是合理的?新合同比原先约定薪资低证据补充:薪资待遇我有微信记录
匿名用户    2013-12-1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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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无故不合理变更岗位和工作地点对你生产较大影响的,你可以拒绝;如果是合理安排且对你不产生影响,职工应当服从。新合同降低待遇如果是你签了字,那么这降低待遇从法律上说是你本人同意的。

匿名用户    2013-12-13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