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打骂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的亲属

我们附近的村庄有个别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但是他们早就不知道去向,所以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就将他们的直系血亲或者旁系亲属抓了去并且实施殴打、辱骂以及罚款等措施,而且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还将他们房子的大门用挖掘机给推回了。因此感觉有些不平,所以就是想问一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 我查过有关的法律但是没有详细的说明在此引用一下有关法律条例如下: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匿名用户    2013-06-3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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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或其亲属的,违反纪律是肯定的了,至于是否违法,要看他们打骂的情况来定(前提是如果你说的全是实话)。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早在1995年5月19日下发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坚持“七个不准”的通知》(国计生政字〔1995〕第138号。“七个不准”的内容如...下: 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如果致人死亡了,司法机关会介入的,法院会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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蒯梦岚    2013-06-30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