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8岁,在学校课间休息

我小女孩8岁,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与别的同学在教室玩耍,那同学要抱她,抱摔倒了,当时就把门牙一颗摔断了1/2,还流了一些血,老师没有通知我们家长而是小孩回家才发现。第二天,我们主动把小孩带去检查,医生说:“小孩的牙不能再生,只有到了18岁才能镶牙,10年期间都要做治疗、防护。”就是说10年内门牙就这样缺着。 我想问:学校与双方家长各自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问题;10期间的医药费任何一个医院和医生都不可能开出一个明明白白的清单来,小孩参加学校的保险,是否只赔付现在的医药费吗?现在学校与对方都在拖延时间.当时发生的事情我要求老师给我一个书面的材料,可是校方法定代理人不答应此请求,校方想抹掉相关的一些事情,待赔付是没有证据或依据摆脱此时的责任吗?这个书面材料应该要老师写吗?我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或是借助媒体来帮助吗?向法院提出:起诉学校与对方要求赔偿或是划分责任事故以待解决;现在我是否应该让小孩去作一个司法鉴定还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08-10-0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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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 如果当时学校把你女儿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学敲悼校不负责。 你可以直接起诉学校,学校的监护渐暖灿不锅训到位

匿名用户   2008-10-09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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