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初婚,老公是再婚,有两个孩子,我们婚后生有一个孩子,我再一个孩子的话,算超生几孩?
匿名用户 2016-01-3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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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回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也许也是你提出来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提问,我很理解,因为你确实没弄懂计划生育政策。 首先要搞清的是,计生部门对生育孩子的数量是以家庭计而不是以个人计。以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不是“国家提供一对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而两孩生育政策出后,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不是“一对夫妻各生育两个子女”也就是说,当你和你再婚的丈夫生育子女的时候,你丈夫在再婚前已生育了两个,与你再婚后,你们的生育政策是按特批进行审批的,这特批批给你的原因,正是由于你是初婚立卫的。对吗?如此,你的丈夫与你已生育了三个孩涉筝子。如果你因为是初婚认为你也可再生育第二个子女,那么,你的丈夫再和你生下的,将是他的第四个子女,对吗?这,无论是以前的《法》和新《法》,都是不允许的。 当然,我的话说了不算,你可以向你们当地自己信得过的懂得计生政策的朋怨键勒友再咨询一下, 检验一下我说的可对?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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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算超生,你丈夫是超生,需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