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老人房产和养老问题 我姥姥今年87岁在农村,2儿2女,自己有一处老房子,小儿子夫妇与其同住
匿名用户 2013-06-1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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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没有孝心的儿(女)来讲,协商不成的话,最好就诉诸法律——在农村,为赡养老人而碗丰则踢皮球,说明他们已经不要颜面了,那就起诉小儿子霸占房屋并要求一并解决赡养问题劣印。 1、首先,旧房新建如果不是在原来的面积上,而是扩建,是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所以小儿子扩建部分的房屋是否合法,还需要确认;但是在原来旧房子面积上重建部分的新房屋,老人是有权居住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老人,即使小儿子赶走老人,他也没有取得该处的宅基地使用权)。 2、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不是对等的,小儿子等推脱赡养义务违背了中华民族的善良风俗,在法律和情理上都不能得到支持。 3、最好告诉他们平心静气来协商,法律是最后的途径。老人已有87高龄,小儿子应当继续与老人同住并尽主要赡养义务。公平起见,其他的子女可以每年支付粮油、钱款作为赡养义务的形式。当老人因病等需要大额钱款时,子女应该共同分担。 所以,老人要求同住的要求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并且仍然拥有旧房土地上的新房部分的所蛋栋有权(如果能够区分,不能区分,则整个新房归老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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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属实的话,该房屋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老人的。所以,老人完全可以要求他的小儿子交出房屋,甚至搬离房屋。至于小儿子建房所花费的,可以认定为是儿子对老人在进孝。另外,老人如果不愿意由各子女轮流照顾,可以要求各子女按月给付赡养费,如果各子女不同意支付,老人可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各子女按月给付老人...
1、小儿子没有征得老人同意,没有权利要求老人在其他子女轮流每年居住3个月; 2、老人不愿意轮着住,可以继续居住在这里,因为老房子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老人的,在法律上应该得到支持; 3、怎么办?可以诉诸法律,要求确认这个新房子有老人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