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口与计划生育网二胎产假延长什么时候开始

匿名用户    2016-05-28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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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以及颁布实施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生育子女,产妇享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享受产假3个月。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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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801sohu    2016-06-12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