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贷离婚后该如何还?
匿名用户 2013-10-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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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我无法容忍丈夫的背叛,一气之下搬到娘抗电家居住。本来只是想让他闭门思过,痛改前非,谁知他却不知好歹,居然没有一点儿悔过表示。既然如此,只好分手。目前,离婚已成定局,只是还有一个难题:4年前,我与丈夫举债28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还有我们共同所借的16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偿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多次通知,要我去按期还贷。我想,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姓名,我如果傻乎乎地把房贷还了,房子却成了他的,那我岂不吃了大亏?不还吧,又怕再生出点儿别的什么事来。因为左右为难,所以一直推托着。最近,我的一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朋友又告诉我,说那套房子保守点估计也值70万元,我就更得尽快问明白了——对于夫妻合贷的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应如何还款呢?(龙菲菲) 【专家建议】 龙菲菲朋友: 如脂室果你与丈夫的婚姻确实走到了尽头,没有再维系的必要,那么,你应该就离婚问题以及附带的房子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所欠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债务分担等事项,与你丈夫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只需信守诺言,阶战婚按协议履行即可。如果意见不能统一,则只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那么,对于夫妻合贷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如何还款的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呢?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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