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我的姥爷于1933年生人,就我母亲1个女儿,我的母亲是1949年出生,可以作为扶助对象吗?对于其中符合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说法,会不会涉及到姥爷早婚早育的情况,这样算的话,他老人家是16岁生育的。
匿名用户    2010-01-1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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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称崇常据国务院文件规药征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凡密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由上可以断定完全符合。

沈静槐   2010-01-1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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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的,他老人家结婚的时候根本没没有婚姻法……所以也不存在什么早婚早育。

薄锐志_92jH    2010-01-31 15:54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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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1-25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