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他有“小三”并产子,但我没法拿到亲子证据,离婚后他们结婚了,也承认该儿子,我现在可以告他吗?

因为他的过错而离婚的,我们的儿子判给了我,并按他当时的工资支付抚养费,现在物价涨了,身为执法公务员的他工资也涨了,我追加抚养费时被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做?
匿名用户    2014-05-28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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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能证明他的孩子的出生时间在你们离婚之前,并且可以证明你们是因此离婚的真正的原因,既你们原离婚判决书为感情不和,你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关于孩子出生时间的证据;可以托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了解,一旦落户,如果自己托人办不了,可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倪正奇_tAsr    2014-05-28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