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争取小孩抚养权,要男方付抚养费

离婚的时候关于小孩这一项是这样写的:因婚生女儿还小暂时由女方抚养,但实际名下归男方且谁时可领回,不管在男方家或者女方家都共同有抚养义务,且随时可以探望女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我是女方,小孩快一岁时我提前一个月回我家过年(江西),过年时,女儿父亲(贵州)来我家过年产生了矛盾,我没有跟他走,我一直叫他离婚,他也不过来,半年才跟我和我女儿打四千块钱的生活费,所以七月我弟带我女儿给他,他在深圳打工,几天后他过来了,当时我想离婚,因为家里也介绍有人,他不知道。他说离婚她要小孩,不退货礼金,再帮他带大一点小孩,所以离婚时小孩的抚养这里就这样写了。过后的半年里他才给小孩一千五的生活费,快过年也就是小孩快两岁的时候他带走。 现在半年多了他一直问要抚养费,因为没有写清楚所以我没有给,只是两三个月买几件衣服给小孩。现在我想经过法律手段要回小孩,女儿已在他家上了户口,我想请律师帮帮忙,要回小孩同事要他付小孩抚养费,要这么做?谢谢!
匿名用户    2014-10-09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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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可以进行诉讼变更抚养关系。

鲍又柔_e5Iq    2014-10-09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