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生育了一女孩,现在生了二胎 计划生育管委会说要罚款两万 应该不应该交?

我叔叔是城市户口,是湖南永州的。现在刚生的儿子户口已经上好了。是托的关系。但是有那计划生育管委会的人找上门来说要罚款两万。说是按照湖南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来罚的。这个合理么?应该不应该交呢?如果我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答案满意的话再追加分。
匿名用户    2014-07-0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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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因此,你叔叔是湖南永州的非农业户口,城市的上年度总收入要远远大于农村。两万元罚款虽然较多,但应该低于条例规定数额,还是较为合理的,建议接受。 不交的惩罚是很严厉的,还是不要与国家政策对抗为好。 详情请参阅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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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幻枫_tYtH    2014-07-02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