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在婚后带过来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为什么,如果没有,为什么

我父亲只有我和姐姐两个之女,继母嫁过来的时候把他原先和第一任丈夫所生的2个子女带了过来,但是她的子女户口并不在这里的,我们家里有一栋4层楼的房子,一楼是我原先的母亲所遗留下来的,请问我父亲死后应该怎么分配财产,她的子女能否得到财产?
匿名用户    2008-04-0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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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带过来的子女在你父母结婚的时候没有满16岁。就和你的父躬团亲形成了抚养关系。就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房产。 当然你的父亲可以立遗嘱。如果房屋产权的获得是在你父亲和继母结婚以裕惠前的事情。就算婚前财产。产权就完全是你父亲的。你父亲北宰厘有权利决定房屋给谁。没有遗嘱就需要按照继承法来办。就会导致你问的 为什么他们有权利获得份额。

匿名用户   2008-04-0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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