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09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我们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现在有一女儿3岁..(请问明年我们可以生第二胎吗?)
匿名用户    2009-08-21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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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情况可以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 1.第十九条 (第二款)双方均絮狼瓣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夕怨),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2.第二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眨锅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生育间隔期限制: (一)女方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 (二)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的。(残疾) 详细请查看参考资料

匿名用户   2009-08-2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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