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计划生育问题 为什么现在生第二胎算超生?

本人农村户口,为什么现在广西生女在前可以生第二胎,生男在前就不可以生第二胎,而算超生. 个人觉得这样是不平等的,望各界人士给点意见,或者说明白. 谢谢.
匿名用户    2007-10-2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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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正)第十六条, 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人锈慕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多女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 (三)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同胞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四)定居在靠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持有边境居民证且连续居住10年以上的。 这条是明显是照菜脂局顾农村的,因为他们的封建思想还栋稼比较顽固,给你多个机会生男胎.如果你已经生了个男的,当然就没的照顾了! 另外,法律法规这东西,不可能照顾所有的人.你要觉得这不公平,可以去参选人大,然后提案把这条改了!

匿名用户   2007-10-29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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