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1年离的婚 有一个男孩当时孩子还在哺乳期归女方扶养 因为当时离的太匆忙判决书写明每年男

方给孩子3000元抚养费给到18周岁 孩子现在快4周岁了可以上学了可以追加抚养费吗??
匿名用户    2013-11-03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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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您好,可以。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贯晴画_1uTo    2013-11-03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