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摔伤,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女儿6岁,在村小学读学前2班,开学第二天(9月2日)中午接到老师电话,说是玩耍是摔到,一直哭,就通知我们去医院检查。医院给出的结果是左骨鹰咀骨折,有可能恢复不好的话手会一边大一边小,也有可能一直动不了,得看个人情况。目前还在治疗阶段。出事第二天去找老师和校长,谈到责任问题就回避,还说这事得去找保险公司,找学校没用。
匿名用户    2014-09-09 20:43    

推荐回答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用昌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以这么说,应首先由造成该损害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如果间抓笼直接责任人能够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则学校就无须承担补充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能力只能承担部分或大部分的赔偿责任,那搁锅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由学校来承担。当直接责任人完全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时就由学校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起诉那个五年级学生的监护人,同时列学校为第二被告,要求二被告赔偿。

匿名用户   2014-09-09 20:5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根据《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第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不管是怎么摔伤的,即使是其他同学推倒的,学校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学校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至于摔伤引发的疾病,如...果是由摔伤引起的,那学校同样要承担全部责任。

全部展开 收起
龙思柔_0wdu    2014-09-09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