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子女,抚养了18年,现在她回去了亲生父母身边 那么可以起诉她18年来的养育费吗?
匿名用户 2013-09-0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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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表述严重不清楚!何为“非亲子女,抚养了18年,现在她回去了亲生父母身边”? 是否养子女,现在解除了收养关系? 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补偿抚养费用。 收养法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了惠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虏破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评吊厘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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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很麻烦,弄不好两败俱伤,你里外不是人。还不如随他去,做人凭良心,善有善报。
你必须提供当时领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