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今年3月到一个KTV工作做收银,到这个月(11月)整整八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而且现在

,公司把他辞退了,还没有10月份的工资,理由是他吃客人的钱(我问了,他说有这回事),我想问的是,10月份的工资,他真的拿不到吗?这个公司的做法对吗?
匿名用户    2014-11-09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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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作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 2、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者有权拿到应得的报酬。 操作层面,可来事务所面谈。

匿名用户    2014-11-09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