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的农村户籍儿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0级,已经上诉法院按城镇居民赔偿除了幼儿园和房产证明还需要什么证明

保险公司想按农村户籍赔偿,但是孩子一直跟随我们居住在城镇并在城镇连续读完幼儿园小班并正在读中班,我们的房产证明是2005年购买的,居住证属于同一辖区的派出所管辖不需要办理,我们还需要拿什么证明孩子是居住在城镇呢? 护理费用按照我的实际收入支付,因为我是个体工商户有固定收入,我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地方税务登记证明等材料,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性,具体收入无法举证,请求按照云南省2010年国有经济单位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支付,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计算一共124天。 诉状上的所有赔偿费用都是按照2009年的标准计算的如下:医药费4225.4元[包含了肇事方在医院垫付的3059.4和我方X片复查106以及对方也同意的1060的民间医药包扎费],护理费26992/365天X124天=9169.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5天X50元X3人=3750元;交通费:600元;营养费:20元X124天=2480;伤残补偿金:14424X20X10%=28848元;伤残鉴定费:7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一共54773.28元. 但是法院5月19日才开庭,5月1日起新的赔偿标准就实施了,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重新更改数目,按照新的标准重新计算.我对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伤残赔偿金的举证充分了吗?还有我计算的护理期和营养期时间到定残前一日是否正确?我还需要补充什么和更改什么吗?我只要求公平公正,应该赔偿我们的一分不要少,不该要的钱我也一分不多拿.请各位帮忙出出注意,让我有更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打赢这一场官司. 关于将来的赔偿问题,交警说医药费在一万以内,伤残和护理在11万以内的数目都在交强险支付范围内,跟我们次要责任没有关系,我们不需要担心责任划分,在这个数字内的所有的费用做为主要的责任的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会全部承担的,我们不需要承担一分钱,不需要再对责任认定做出更改,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
匿名用户    2011-04-2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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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只要你提供了你双方的居住证同产权证、辨蛇幼稚园的读书证明就乔顿贵可以证据其儿导竖子在城镇生活的事实。

匿名用户   2011-04-2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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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取证,起诉。

匿名用户    2011-04-22 18:14

交强险内确实不需要你们负担。如果超出了,就需要你们负担了,这时候就要看责任划分了。

匿名用户    2011-04-22 17:44